问 题

发表人:关** 提问时间:2022-12-22

标题:物业违反物业发第44条,擅自增加电费

1.5年以来在美年物业缴纳电费,国家电费0.79元,12月的标准。美年物业以1.2元,0.95元不等收取业主这样的电费,在经济环境不好下,原本支付了物业费的基础上多收费,乱收费。2而且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签订正式的物业管理合同,没有明确的约束物业服务的条款,霸权条款.3.垄断网络,国家法律规定物业不允许擅自垄断网络,但是美年自己开发商垄断网络外包,不能走其他网络,价格5500元每年,外面一个的速度只要1500,价格差距3倍。 希望有关领导重视,企业民生现在太难了,疫情下我们缴纳物业费还要被乱收费,诉求处理政治乱象,多年损失能够得到赔偿。相关的不法开发商物业可以得到处理。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2-12-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已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您表示理解。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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