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开发商卖给我的时候不可以落户,这是欺诈
我在2022年7月购买远洋.悦光年威壹汽车中心一套公寓33-25-203,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时,开发商承诺可以落户,房屋也在2022年7月底交付使用,从开发商承诺的10月可以落户,到12月,再到现在的不能落户,好几个月过去了,我得到的是这么一个结果,非常着急落户,致电东蒲洼派出所,派出所说没有落户批文,不能落户。该房屋满足我的生活居住条件,厨房,独立的卫生间,独立卧室,配套的水电暖气一应俱全,是我的合法稳定住所,我申请落户该房屋。关于符合生活居住条件的公寓落户批文的问题,我想求助政府领导给以解决。开发商是否有欺诈行为?我们老百姓又该怎么办?请政府不要互相踢皮球,给我们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