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2-12-20

标题:2021年初交付房屋楼顶水泵房噪音污染问题

本人于2020年底购入天津市河西区海景文苑二期房屋一套,地产公司2022年1月1日交付使用,由于当时购买顶层,购房时销售告知楼顶无任何设备,房屋交付后楼顶逐渐有较大噪音,后自行勘查发现楼顶有水泵房等设备,并产生较大噪音。导致本人及家庭成员睡眠及生活受到较大影响。想咨询一下我部门,是否可以进行噪音检测,并出具相应的结果文件,方便本人维权及对开发商提起诉讼。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2-12-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生态环境局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已和您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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