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远洋悦光年部分公寓的落户问题
2021年5月,购买在武清区的由远洋公司、赢家房地产公司开发悦光年威壹汽车中心的公寓33-25-319,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时,销售人员、开发商承诺可以落户,以同是悦光年的21、22号楼可以落户为保证交房时落户就办下来了。房屋也在2022年7月底交付使用,从开发商承诺的10月可以落户,到12月可以落户,再到现在一直推脱32、33、34、37、38等几栋公寓仍然没有下落户的批文,不能落户。打电话到悦光年所辖的东蒲洼派出所,派出所说没有落户批文,不能落户。该房屋满足我的生活居住条件,厨房,独立的卫生间,独立卧室,配套的水电暖气一应俱全,是我在天津唯一的合法稳定住所,我申请落户该房屋。关于符合生活居住条件的公寓落户批文的问题,我想求助政府领导给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