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丁* 提问时间:2022-12-14

标题:新十条后,员工发烧不能到岗能否按病假处理

新十条后,12.13社区都执行“单管检测阳性或抗原阳性不再向社区报备“,而企业目前大批员工发烧、咳嗽不能到岗,有少部分人员坚守岗位,企业政策运营不仅受到影响而且人工成本吃紧(口罩3年),企业能否与员工协商因上述症状不能到岗可抵消年假、调休,不够抵消的部分按病假计算吗?还是继续按照2020年疫情期间的政策,不得扣减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如果您的答复仍然是依据延续老政策,请相关领导作为,与时俱进给出企业员工双赢的政策解释。请人社局领导与卫健委领导同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2-12-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市民,并与市民解释了有关政策,市民表示满意。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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