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后疫情时代居家隔离期间的工资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和《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隔离没有提供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工资。
目前疫情管控已经放开,阳了也不需要报备,核算结果迟迟不出,抗原不实名,对于确实需要居家隔离的员工(标准工时及综合工时),企业如何确认员工阳没阳?如果员工或者同住人阳了,标准工时员工的工资如何发放?综合工时是否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