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个人充电桩更名(过户)问题
最近从他人手中购买了小区车位,已从物业办理了登记,此车位带个人充电桩一个,现想将充电桩电表户名从原车位所有者变更为我本人。经去国家电网营业厅了解,除物业出具车位使用证明外,还需要有我本人的新能源车发票(或4S店出具的购买意向书),但我本人无新能源车,近期也无购买意向。我表明我只是更名,不是新装,营业人员仍表示必须要有新能源车证明。我查阅国家电网app中关于电表更名(过户)资料要求,并未写明必须要有新能源车证明。我想问问是依据哪个政策这么要求的,营业人员表示就算他给我通过了,到上级系统审批没有这个证明也过不去。我不太明白一般居民电表过户,如果是房屋的我有产权证就可以了,也没听过还要证明我家里必须有用电设备才能过户吧,同理居民车位电表,又不是新装,为什么还必须要提供有电车的证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