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田* 提问时间:2022-12-07

标题:关于个人充电桩更名(过户)问题

最近从他人手中购买了小区车位,已从物业办理了登记,此车位带个人充电桩一个,现想将充电桩电表户名从原车位所有者变更为我本人。经去国家电网营业厅了解,除物业出具车位使用证明外,还需要有我本人的新能源车发票(或4S店出具的购买意向书),但我本人无新能源车,近期也无购买意向。我表明我只是更名,不是新装,营业人员仍表示必须要有新能源车证明。我查阅国家电网app中关于电表更名(过户)资料要求,并未写明必须要有新能源车证明。我想问问是依据哪个政策这么要求的,营业人员表示就算他给我通过了,到上级系统审批没有这个证明也过不去。我不太明白一般居民电表过户,如果是房屋的我有产权证就可以了,也没听过还要证明我家里必须有用电设备才能过户吧,同理居民车位电表,又不是新装,为什么还必须要提供有电车的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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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北辰区 回复时间:2022-12-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北辰区工信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答复办理,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已协调城东供电公司受理,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办理。工作人员于12月9日11时与您取得联系,将具体情况向您进行了解释,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工信局

2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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