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2-12-05

标题: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否有效,物业公司为何都不执行

贵单位2015年实施的《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是否现行有效?为何物业公司普遍不执行该收费标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2-12-12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您咨询的相关问题,1.《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津发改价管〔2015〕541号)以及《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1号)目前均现行有效。

2.《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津发改价管〔2015〕541号)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小区(不含别墅)确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保障性住房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限价商品住房小区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确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的适用本办法。”同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 〕26号)规定,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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