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22-12-02

标题:咨询 天津市住宅居住权登记事宜

领导你好:根据《民法典》第366、368、369、379条关于“居住权“的相关规定,我想了解一下天津市是否对“设立居住权登记”制定出了相应的实施方案。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2-12-29 是否超时:否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2年12月12日

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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