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朱** 提问时间:2022-12-02

标题:雍澜园物业此种行为是否为乱收费

交房时候物业已收取装修押金2000元,然后装修的时候又要求缴纳2000元室外保证金?请问此收费是否合法,是否有依据?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12-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单位收到网络留言后,第一时间将此留言督办单转到天津雍鑫物业有限公司。一、物业公司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物业使用和维护、第51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

二、《雍澜园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三章装修申请手续3、收费项目及标准:1.房屋装修保证金中已明确列明“房屋装修保证金由施工单位办理装修手续时缴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雍鑫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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