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2-11-28

标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相关问题

您好!

我公司拟从事PCB线路板生产,生产过程中会使用酸性蚀刻液进行多层印制板的内层电路图形的制作。使用后的酸性蚀刻废液含铜,公司将会对该废液加水稀释并通过电解工艺进行铜回收。电解后,废液成为电清液,如果公司委托第三方利用MVR等成套设备对该电清液进行蒸发浓缩(将水分蒸发、部分盐结晶分离),并将蒸发浓缩后的电清液继续通过电解工艺进行铜回收。

请问,公司在自营生产工厂内委托第三方对电清液进行蒸发浓缩,第三方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22-12-05 是否超时:是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正在调查处理中,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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