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祁** 提问时间:2022-11-21

标题:东蒲洼街道莱茵翠景小区拒绝个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

一、基本情况:本人居住在武清区东蒲洼街莱茵翠景小区,近期向物业申请在自家地下车位加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物业表示因消防不达标不能安装,未予以服务和配合。

二、投诉问题:1.物业未明确告知充电桩的具体安装标准,直接敷衍消防不达标且未说明具体不达标项目,是否违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中“物业等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的要求,存在推诿问题;2.小区地库目前已安装至少5到10个私人充电桩,物业是否存在前后要求不一致,管理不合规问题;3.若消防不达标,目前小区内既有充电桩也未进行拆除,是否存在消防隐患,消防部门和物业是否存在失职问题。

三、有关诉求:1.请物业积极配合完成充电桩安装,开具同意安装书面证明;2.若不能安装请开具书面说明,并限期拆除其地库内现存充电桩,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此前审批通过人员予以追责。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11-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单位收到网络留言后,第一时间将此留言督办单转到天津雍鑫物业有限公司。经查,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现物业公司已回复:根据2018年9月住建部发布的《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第6条配套设施,6.1消防规定:汽车地库内安装充电设施应设置独立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小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

莱景园小区2016年入住,在建设规划中未预留充电电源,同时地库每个防火单元面积为4000平方米,无法实施改造缩小,因此不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另莱景园地上临停车位已为业主安装了公共充电桩,电费按照阶梯电价、充电时间段收取,平均电费在0.38-1.08元之间,业主可随时充电。?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雍鑫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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