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4日6点28分,本人去天津市武清区曹子里镇大润发超市购买了125元商品(果丹皮,酸奶,饼干等等)回到家以后小孩吃了三两个果丹皮以后发现装在包装袋里面的果丹皮里面竟然有虫子,白色小虫(化名:蛆),发现后第一时间找到超市,超市说里面的摊位都是租出去的,一直也没有人正面处理此事,现本人要求赔偿,望有关部门对此超市食品安全严加管控,并对本次事件做出严重处罚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执法人员立即与您联系,告知受理了解情况。随后执法人员立刻进行核查,经查该店销售的果丹皮均在保质期内并且未发现存在白色小虫, 按照现有的相关证据和调查情况,不能认定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关于您的要求赔偿一事,执法人员联系大润发超市组织调解,其表示无证据证明产品为其销售,故拒绝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调调解的;”之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执法人员已将处理结果告知您并建议您向生产厂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此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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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执法人员立即与您联系,告知受理了解情况。随后执法人员立刻进行核查,经查该店销售的果丹皮均在保质期内并且未发现存在白色小虫, 按照现有的相关证据和调查情况,不能认定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关于您的要求赔偿一事,执法人员联系大润发超市组织调解,其表示无证据证明产品为其销售,故拒绝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调调解的;”之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执法人员已将处理结果告知您并建议您向生产厂商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此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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