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家庭成员必须无工作能力才能申请低保合理吗?
本人家庭4口人,妻子失业已经多年,本人失业已经半年,我们夫妻俩一直在积极找工作,但是因为年龄大,已经45岁了,而长期不能就业。两个女儿在读小学,分别为7岁和11岁,每月仅靠我的1600元的失业金维持家庭生活。
现居住于河西区东江南里,为办理低保而联系河西区柳林街三海里居委会,答复是不能办理,要求家庭成员必须无工作能力才能申请低保,请问这是哪里的规定,平均每人400元每月的生活费让我家怎么生活?
同时我们夫妻有提升技能的需求,河西区柳林街的答复是只有低保人员才能报名技能提升培训。
我已经失业半年,期间多次联系河西区柳林街均答复由于疫情,没有针对失业人员的技能提升培训。
疫情当前,我们群众都能理解,但疫情不是挡箭牌,我家的政策就在于家庭低保的资格认定,请区领导关注并及时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