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2-10-28

标题:关于新建商品房供暖费用的问题

根据查阅相关资料,新建商品房交房后的第一年供暖费用是由开发商负责缴纳,开发商直接收取业主供暖费用是否合理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11-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基本属实。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到期未入住的,自告知的办理入住之日起,供热采暖费由房屋所有人或租赁人交纳”。经核实,武清区经纬二期小区由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供热服务,且供热公司已委托小区开发商代收供暖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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