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2-10-19

标题:咨询标准GB15196(食用油脂制品)

尊敬的天津市市场监督领导:

请问GB15196(食用油脂制品)标准中分别列举了人造奶油,代可可脂,氢化油,起酥油,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油脂名称,请问在食品标签标注“食用油脂制品”即可,还是需要标注具体添加的油脂名称?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22-10-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网上留言,我委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根据您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

您问题中食品标签标注问题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相关要求,建议请卫生行政部门答复。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

 

市市场监管委

2022年10月2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