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22-10-07

标题:请求办理今年供热恢复手续

您好,我是月伴湾花园业主,由于平时在外地工作生活,房屋空置,之前暖气报停。因为孩子今年到杨一上学,入住月伴湾花园。在国庆节期间去缴纳暖气费,被告知过了规定申请期间,您好,我是月伴湾花园业主,由于平时在外地工作生活,房屋空置,之前暖气报停。因为孩子今年到杨一上学,入住月伴湾花园。在国庆节期间去缴纳暖气费,被告知过了规定申请期间,无法恢复供暖。请考虑一下外地业主的困难,补办恢复供暖手续,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在这里对政府,小区物业,供暖部门表示衷心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10-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基本属实。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暂停和恢复用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给您造成不便,敬请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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