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2-09-23

标题:女职工产假文件更新相关问题

贵单位文件《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7]10号】已过期,请及时更新新规定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2-09-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目前,我市生育保险规定正在修订过程中,其中涉及产假期间(含流产)的生育津贴待遇,而产假文件主要就是要与与生育保险规定中的生育津贴规定进行紧密衔接,因此我们正配合有关部门对生育保险规定进行完善,争取早日完成修订工作,新的生育保险规定明确相关待遇后,我们马上开始产假文件修订工作。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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