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3号),在职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等级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须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到的,在证书核发之日(以证书上日期为准,且证书日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起12个月内,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证书原件,填写《天津市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到社保分中心提出申请。也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或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