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22-09-12

标题:天津市河西区麦李园外墙漏水连续四年维修未修好,开发商推诿不维修

本人为天津市河西区全运村麦李园5-2-1601的业主,

麦李园5号楼于2017年12月份收房,2019年夏天雨季出现严重漏水情况,客厅、次卧、书房、洗衣房均出现漏水情况。联系绿城物业后,施工单位进行了维修,但是雨季已过,当时未能确认是否修好。

2020年7月31日下雨,次卧阳台漏水,报绿城物业联系维修;8月13日下雨,次卧和客厅漏水严重,墙壁壁纸脱落,次卧地板泡水起包。再次报绿城物业联系维修。

2021年7月12日下雨,多次维修后的客厅和次卧再次漏水,报绿城物业联系维修。维修时我们要求施工单位在外墙刷一层防水胶,维修单位说没有必要,而且明年还在质保期内,有问题会及时维修。

2022年8月18日下雨,客厅和次卧再次漏水,报绿城物业联系维修。8月26日绿城物业组织地产一起开了碰头会,讨论我加漏水维修问题,当时给的答复是施工单位说已经出保,不再维修,并会给出书面答复。

8月30日物业回复说地产仍未给出书面答复。

直到9月4日再次联系地产的人时,给我的回复是施工单位仍未给出书面回复,但是他们也没有人维修,并说可以打住建委和12345投诉,也是推进事情的一个渠道,但是结果都一样,他们不会再维修,其他人也都打过,也解决不了。

在质保期内,房屋连续几年维修都未能修好,开发商就可以如此随意推诿,并对住建委和12345等监管部门也无丝毫敬畏之心,我想确认一下,在目前法制社会,普通百姓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相关诉求:

1、倒查因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导致我家外墙透水责任,并根本有效解决;

2、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管理要求做淋水实验,找出根本原因,制定维修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维修;

3、延长质保,确保用户权益;

4、对违反国家规范标准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验收人员进行责任倒查,并赔偿我家中因透水对正常生活造成的损失。

相关工程信息:

工程名称:麦李园5号楼

建设单位:天津绿城全运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玉梁

勘察单位:天津市勘察院

项目负责人李连营

设计单位:天津方标世纪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沈勇嵬

施工单位:江苏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姜永霞

监理单位: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蒋晓翼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监制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2-10-08 是否超时:否

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2年9月21日

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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