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集团控股下的独立法人子公司可否单独划型为中型企业
1、在天津市政府采购平台的项目投标中,本公司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上年度营业收入和上年度资产总额划型为中型企业,但本公司为大型集团控股的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本公司可否开具中型企业划型证明,如何开具?
2、《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里提及的“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是否影响本公司单独划型为中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