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22-09-07

标题:违规扩建违建

谁更改都是违法违建,久拖不办理

1:(图片上传)高村政府综合执法调查的结果不准确,现场不是开发商,物业亲自告知,现场只是卖房的销售人员,并非开发商,只是听4-1业主的和卖房销售的谎称一面之词,8月17号综合执法人员反馈结果说去调查,一直没有与我沟通,也没有调查,并没有出示也没有材料证明是开发商更改的,2014年开盘,2017年进行花园入户门外扩违规占用公共区域

2:反馈给的这个借口不成立,如果按此说法确认是开发商修井盖进行更改,请让开发商,把井盖问题修理好,主动把违规占用公共区域部分恢复,属于违法行为

3:开发商没有权利进行违规外扩占用公共区域,只有修井盖的义务,

4:经第一次,跟物业沟通,物业亲自上报给城管,高村镇人民政府,经城管跟调查2017年确认更改(图片截图上传)

5:已经下发整改通知书,时间已超时(图片上传)

6:不管是谁改,都属于违建违法行为,请尽快拆除,督促恢复原样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09-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正在调查核实中,请耐心等待。

 

武清区

2022年9月1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依据您8月17日提供的证据照片,镇综合执法大队8月19日对芸香4-1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由于芸香雅苑4-1业主在北京居住,于8月23日到达现场向镇综合执法大队及开发商、物业公司进行申辩,表示不认可您提供的证据,故9月1日在芸香雅苑物业,镇综合执法大队、凤港社区、开发商、物业公司联合召开听证会,开发商表示4-1小院现状与交房时一致,且您提供的卫星图对现场显示不清晰且无法证实日期,提供的“交房后照片”处于工程在建状态;物业公司表示4-1小院现状与该物业公司入场时一致。

综上:依据您提供的证据、芸香雅苑4-1业主的申辩及听证会结论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芸香雅苑4-1小院外扩。我镇将实时跟进对您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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