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22-09-02

标题:会计中级证书是否有补贴事宜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会计中级职称技能补贴事宜,2021年取得证书,经与人社局沟通,天津市已取消这项补贴,2022年在天津本地宝公众号上又看到人社局公布的职称补贴,到底还有没有这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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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2-09-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84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1号)文件的规定,对于2020年1月1日(含)至12月31日(含)取得的职称证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仍在12个月申报期内的,2021年12月31日前仍可以继续申请。学历提升补贴和职称提升补贴政策已于2021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目前无继续执行的政策,不再接受补贴申请。

您取得的“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属于职称序列,不再接受补贴申请。

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3号)“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证书,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同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的规定,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到证书信息。

您取得的“会计中级职称”证书在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规定,因此您无法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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