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2022年中级考试受疫情影响成绩保留事宜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1月24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五条“其他事项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本人目前所在西藏拉萨市高风险区域,根据当地疫情管控措施无法参加2022年中级考试,经2022年8月24日打电话咨询市财政局,基本模糊回答不能保留成绩,目前其他省市由于疫情影响可以做成绩保留,天津市财政局不同意成绩保留,该种做法是否合规、妥当,是否有背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