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鑫苑汤泉世家开发商违规不让业主收房不交付钥匙
我家于2018年全款购买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鑫苑·汤泉世家(世家花园二期)小区高层商品住宅一套(全款已缴纳,手续完备,资料完整),接开发商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到小区办理收房手续。收房时开发商要求必须提前缴纳一年的房屋物业费之后才可办理收房手续。本人认为办理收房与缴纳物业费无直接关系,且未查到先缴物业费后才可收房的相关政策,应先办理收房之后再按照物业合同缴纳物业费。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开发商以不缴物业费不能办理收房为由,拒绝本人验房收房。
诉求:收房和缴纳物业费,没有因果关系。本人作为房屋购买人以及房屋业主,按照购房合同正常进行收房。收房后再办理其他业务,开发商不得以任何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方法,强制捆绑销售。由于开发商拒绝办理收房所产生的延期,应计入开发商延迟交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