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2-08-17

标题:关于鸿坤山语地库申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求助

本人在鸿坤山语地库有固定车位,向鸿坤山语物业申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同意施工证明时,物业以消防不安全、变压器容量不足等多个原因不同意。通过了解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通知内容包括:一、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电气化改造,确保居民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地方政府要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施工便利;六、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建设单位,协助施工。

请主管部门针对物业不配合情况给予帮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2-08-31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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