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22-08-16

标题:无法申请新能源车充电桩

领导,您好:本人是天一绿海揽翠园居民,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现要申请个人充电桩,在与电力部门沟通安装充电桩事宜时,电力部门告知其安装充电桩需提供物业公司允许充电桩施工的证明材料。在与物业沟通沟通后,物业以不安全,且不是别墅及一楼业主为由,拒不配合盖章,导致我现在无法使用新能源车,造成我现在出行不便。另外,天一绿海物业的种种行为让人怀疑,此类住户是否与物业公司有特殊的利益输送,才能给盖章,为何同小区居民要区别对待!另外,上级监管部门是否对天一绿海物业起到监管作用?此外,如天一绿海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无法出具只有别墅及一楼住户才可以申请新能源充电桩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相关证明,本人必将拾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决社会底层人民的基础民生问题。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22-08-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转至文昌街道办事处核实处理。

据文昌街道办事处反馈: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天一绿海揽景园居委会已与物业公司联系,物业公司表示电动汽车充电桩需要使用园区内的公共用电,由于公共用电的电容不够,可能造成线路短路,产生安全隐患,从安全的角度考虑,物业公司未出具相关证明。下一步,物业公司将在园区西门口处的公共停车位统一安装21组电动汽车充电桩,目前正在制定方案,请您耐心等待。

文昌街道办事处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文昌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070766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州区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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