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无法申请新能源车充电桩
领导,您好:本人是天一绿海揽翠园居民,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现要申请个人充电桩,在与电力部门沟通安装充电桩事宜时,电力部门告知其安装充电桩需提供物业公司允许充电桩施工的证明材料。在与物业沟通沟通后,物业以不安全,且不是别墅及一楼业主为由,拒不配合盖章,导致我现在无法使用新能源车,造成我现在出行不便。另外,天一绿海物业的种种行为让人怀疑,此类住户是否与物业公司有特殊的利益输送,才能给盖章,为何同小区居民要区别对待!另外,上级监管部门是否对天一绿海物业起到监管作用?此外,如天一绿海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无法出具只有别墅及一楼住户才可以申请新能源充电桩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相关证明,本人必将拾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解决社会底层人民的基础民生问题。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