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本市事业单位在编制人员,前期做过视同缴费年限(1990-2014年的部分)认定,如果现在从事业单位离职,之后,退休工资计算时,其已经认定为视同缴费的年份(1990-2014年的部分),如何认定?是否扔为视同缴费年费,其视同缴费指数如何计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及时与本人联系,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政策解释,本人表示满意。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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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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