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下瓦房街道东舍宅小区内部停放的共享单车如何治理
下瓦房街道东舍宅小区内,各个楼群中,每天都会停放很多共享单车,小区的环境看上去很乱。有很多居民用共享单车占车位,也有很多故障的共享单车堆放在某些地方。在小区的入口,可以看到以前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张贴的“共享单车禁止入内“的告知,但是居委会工作人员并没有实际的行动,也没有对这个现象进行有效的治理。请问下瓦房街道和东舍宅小区的工作人员,日后打算如何治理这一现象,最关键的是这种现象在治理后不能回潮,请问居委会工作人员有没有长期的解决方案?请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行动起来吧。(普法:共享单车的运营本质上是单车租赁经营,是企业的赢利行为,而小区内部的道路、场地等属于小区业主共有,是部分人的私有财产。居民将共享单车骑入小区、停放,客观上形成共享单车经营企业未经所有权人同意,利用他人的私有财产经营牟利的事实,显然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匿名举报,不需要电话回访,请将解决方式列举出来,以便后期的跟踪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