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区下康盛广场居民申请水电燃气从商用改为民用
尊敬的领导:我是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广贤路财富兴园二期康盛广场的居民,我们所在的小区“康盛广场一期”是土地使用权40年的“非住宅商业公寓”,我们小区居民实际都是购房用于自住,目前小区水、电、燃气执行的是商业价格,这很不合理,给我们居民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和压力。为多渠道解决居民居住需求减轻生活及购房压力,国务院在2016年就出台过“非住宅商业公寓可以改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不变的”相关政策。该政策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非住宅商业公寓的居民水、电、燃气应当执行民用价格,但在国务院出台该政策后,全国已有10多个省市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出台了与国务院政策相配套的政策,这些政策基本都在国务院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规定非住宅商业公寓的居民水、电、燃气可以执行民用价格。我们小区旁边的财富兴园一期“隆盛广场”也是土地使用权40年的非住宅公寓,他们从首次购房起天然气和水就执行的是民用价格。我们也曾向区里反映我们小区的实际情况,要求水、电、燃气也改为民用价格,区里相关部门给我们的回复是市里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可以改,他们也不好界定我们是不是居住,所以一直都没有改。我想指出的是购房主体只要是个人一般都应界定为居住,除非有证据证明购房人在所购房屋注册公司或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才会被认定为非居住。因此,恳请领导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帮助我们小区业主们将最基本的生活水电燃气改为民用,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