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22-08-10

标题:关于琥珀雅苑小区商业广场未按规划违规施工封闭式围栏的举报信

我所住琥珀雅苑小区配套商业广场现已出租,承租方为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以及天津市公安局,上述单位为办公需求私自在广场建设封闭式围栏,并且拆除原有广场配套设施、雕像、地面,并将广场地面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目前仍在施工中。

事情经过:1.在7月上旬我小区业主发现商业广场四周架设蓝色围挡,后经核实确定为围栏施工。7月中旬围栏施工完毕并且封堵了我小区北门,业主无法正常出入,期间我小区业主多次拨打投诉举报电话未果。

2.7月20日业主收到了市规自局的回复,确定该围墙的建立,未经规划部门许可(回复件附后),并明确该行为属陈塘庄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处罚权的职责范围,目前已将线索送至陈塘庄街道办事处处理。随后执法部门也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3.8月1日,居民代表与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会议纪要附后,几方达成一致意见,立即停止违法施工

4.至今施工仍在继续,围栏施工基本完成,广场沥青路面基本完成

5.8.9日召开业主和街道的见面会,街道史主任成未街道区里只是,规自局的邮件未见确认回复到街道没有作用,规自局对街道没有管辖权。

投诉问题 1.请贵部门进一步核实该项目是否为未经许可进行的施工项目

2.如为未经许可施工项目,为何至今仍不进行停工,拆除违法施工设施恢复广场原有设施。

3.如确为违建,街道不认邮件回复,规自局可否下达书面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亲自督办此事。

4.该项目的治理权在哪个单位。可否明确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2-08-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陈塘庄街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接件后,陈塘庄街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发现该施工建筑产权单位为天房集团,现使用单位为河西区人民法院,施工单位为中铁五局。就违规建设围栏,堵塞小区正门、消防通道,破坏广场雕塑、绿化问题,陈塘庄街街已电话联系天房集团,督促其提供规划图纸。同时,街道执法队员已申请河西区规划局核实图纸资料、手续等情况,待河西区规划局回复后,将根据图纸资料情况,研判处理。与此同时,街道执法队员已到现场进行管控,严禁施工单位继续在与居民代表协议点位施工作业,并已督促施工单位将广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和保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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