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楼内共用部位养护的求助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根据《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以下简称“价格标准”),一级服务费用是1.2元/平/月,本人房屋物业费2元/平/月,超出一级标准,即本小区物业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应提供超出一级标准的服务。其二,“价格标准“对一级服务内容进行了物业费用占比的规定,即物业应该按照费用比例将所收物业费 用于相应的管理和养护支出。 现本人小区楼道墙面脱落3年多(如图),根据“价格标准”一级服务标准 共用部位养护 第5条 楼内墙地面、顶面:每周巡查一次,遇有损坏适时修补。”那么,物业应使用本栋楼业主所交物业费中“共用部位养护”费用进行修补,而不是申请小区维修资金进行修补。其三,按照“每周巡查一次”的要求,三年应巡查超156次仍未修补,导致该楼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小区物业服务单位长城物业长期不作为,现仅针对楼道墙面修补一事,特求助市领导予以责令物业及时修补,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要求给出修补完成时间,感谢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