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在云江新苑小区7号楼1单元1802。该房屋去年11月份就曾出现过漏雨,然后经开发商维修后,今年7月初再次在相同位置出现漏雨。已经报物业一个多月了,物业说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说不是他的责任,让找物业。目前为止房屋漏雨的现象没有人管,物业和开发商推来推去。我一个普通群众住在漏雨的房子里没人管,太难了。恳请逐渐部门协调解决,尽快维修,让老百姓别在漏雨的房屋里生活。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委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