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22-08-04

标题:颐湖花苑二期未达到交房条件欺骗业主收房

尊敬的区长:

您好!我是东马圈镇颐湖花苑二期的业主,开发商欺骗我们说项目满足交房条件让我们收房,我们业主收完房后,发现使用的电是临电,不能走国家正规充电网充值,水来源不明,燃气至今未通,临湖有垃圾倒入,污染湖的生态环境。没有燃气我们没法做饭取暖,给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我们发现问题后就立刻联系了开发商要求尽快给我们解决问题,至今7个月了,开发商一直推脱责任。我就想问开发商方面就没有什么部门可以监督到他们吗?请领导帮帮我们,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08-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我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沟通,此小区供水为自来水厂统一供水;燃气问题,经开发商与燃气公司协调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待城管委验收合格后即可通气。后续我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开发商进行监管,督促开发商尽快推进电网的接入工作。

 

武清区东马圈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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