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问区长:这件事应该由哪位“领导”来启动?什么时候能启动?
4月27日,尚景佳园业主向居委会递交了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5月26日,因一直没得到任何回应,业主上政民零距离进行咨询。
6月2日,下朱庄街道办回复“会积极推进”。
然而,此事一直没有任何推进动作。
业主去居委会、街道社区办多次咨询,希望能尽快启动这项工作。
工作人员回复“等领导下指令启动”。
请问区长,能下指令启动这项工作的领导是哪位?什么时候能启动这项工作。
毕竟,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此项工作应在业主递交正式申请后启动,而今,三个月过去了。如果此项工作仍然不能正式启动,有关部门是否应该启动行政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