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石* 提问时间:2022-07-30

标题:河西区海景文苑二期16号楼一层非法开设快递驿站

天津市河西区海景文苑16号楼一层公共区域私自开设快递驿站。海景文苑16号楼为45层住宅型公寓,一层入楼门口为16号楼全体业主共有区域。物业未经16号楼全体业主同意擅自将该公共区域改变性质并承租给快递驿站进行经营使用。该驿站未经16号楼全体业主表决并同意。该驿站未见经营许可,未见消防许可,存在非法经营,存在消防隐患,存在防疫隐患,请责成相关门尽快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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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河西区 回复时间:2022-08-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挂甲寺街核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挂甲寺街经与该小区物业经理确认,您反映的驿站开设在16号楼正式底商内,该底商产权属于开发商,不属于公共区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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