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22-07-29

标题:住建委建议格调榴园项目可不执行装配式建筑咨询

尊敬住建委同志

依据以下两个文件格调榴园必须建设装配式建筑

1: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2017年8月11日,发文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通知。(津建规(2017)301号)

2;市建委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津建科(2017)381号)

3:依据规划局2018年11月1日网站说明,装配式建筑要征求意见

4;我看到了住建委意见(影印文件)依据391号文件,可不执行装配式建筑。

述求

1;把这个意见发文日期,文件名称,文件号,给我。我要要求信息公开

2;请说明,可不实施装配式建筑,符合391号文件那个条款

在您们百忙工作中,能等到你们帮助,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2-08-05 是否超时:否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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