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22-07-26

标题:2011年至2016年社保证明

本人与2011年至2016年在天津合生珠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天津合生滨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上海申联天津分公司三家单位工作,期间正常缴纳社保,现因需要此段工作的社保证明,在相关网站上查无此期间缴纳信息,请问这个应该如何处理,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2-07-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2年7月28日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市民,经查询告知市民掌上12333进行的网上转移申请均被拒绝。市民表示现在需要天津的缴费记录,工作人员表示可以为其邮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信息表中有相应的缴费记录,市民表示同意,对工作人员回复表示满意。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2年7月2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