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谁在业主不知情没签字的情况下动了业主的维修基金
我们小区的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找我们签字,私下动用了好几次业主的维修基金,请问他们这样做是不是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业主的自有财产的权利!如果动用维修基金需要全体业主签名才能动用,我本人从来没有接到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动用维修基金的通知,也没有签过任何动用维修基金花钱的字,他们这样算不算违法犯罪!请问市领导,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法治社会,出现如此明目张胆侵占业主钱财的事情是不是市政府应该出面管理一下!朝阳街道办和稀泥,根本没给业主们确切的答复。所以才麻烦市领导给解决一下!能否保住业主们所剩不多的维修基金,那都是老百姓买房时交的血汗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