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社会保险清退”费用补缴事项
2022年6月接收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西分中心)寄发的“违规补缴费用告知书”,并于2022年7月接收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宝坻分中心)寄发的“责令限期退回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在7月19日由中国农业银行代办并完成退回2019-2020年社会保险补缴相关费用,扣除2021年2月至2022年5月所领取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金额。结合以上情况,现已符合并能够逐年月办理社会保险补缴事宜。现对补缴年月和补缴政策存在疑问,烦请解答!谢谢!
2022年6月接收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西分中心)寄发的“违规补缴费用告知书”,并于2022年7月接收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宝坻分中心)寄发的“责令限期退回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在7月19日由中国农业银行代办并完成退回2019-2020年社会保险补缴相关费用,扣除2021年2月至2022年5月所领取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金额。结合以上情况,现已符合并能够逐年月办理社会保险补缴事宜。现对补缴年月和补缴政策存在疑问,烦请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