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2-07-19

标题:津发改价管【2015】541号的答疑

发改委有关同志,您好:目前现行的贵委2015年6月24日公开的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541号)中,标题委“普通住宅小区”,还请进一步解答这个文件标题中以及正文中所提到的“普通住宅”以及“普通住宅小区”的具体判定标准是什么?是面积?还是价格?还是其他别的评定标准,还请进一步解释说明何为“普通住宅”,何为“普通住宅小区”,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2-07-28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 〕26号)规定,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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