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领导好,车一个月两次在小区停放被蹭,物业蛮横不合格
尊敬的领导,我是高村镇静莲雅苑4号楼居民,实名举报静莲雅苑盛世物业,2022年7月3日上午10点我车停在车位,于7月4日上午9点发现车左前方被刮蹭,发现后立即报警并到物业找监控,物业告知监控坏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7月11日到交通对开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明确表明当事人(我)无责,7月11日4S店给出维修报价单为900元整,物业公司在没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只承担50%,因为物业公司保险有免赔金额,找各种理由说我们维修费没有超过免费金额,不给赔付。一,投诉物业不能提提供监控有效证据,找不到肇事人,二,交通队认定事故书明确表明我本人无责,物业保险公司却让我承担50%责任。且我家车一个月内两次在小区停放,无故被剐蹭,修车费用3700元,上一次物业说监控盲区,提供不了有效监控,物业在承认有责任的情况下拒绝赔偿,态度蛮横。
请区长领导协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