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22-07-15

标题:领导好,车一个月两次在小区停放被蹭,物业蛮横不合格

尊敬的领导,我是高村镇静莲雅苑4号楼居民,实名举报静莲雅苑盛世物业,2022年7月3日上午10点我车停在车位,于7月4日上午9点发现车左前方被刮蹭,发现后立即报警并到物业找监控,物业告知监控坏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7月11日到交通对开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明确表明当事人(我)无责,7月11日4S店给出维修报价单为900元整,物业公司在没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只承担50%,因为物业公司保险有免赔金额,找各种理由说我们维修费没有超过免费金额,不给赔付。一,投诉物业不能提提供监控有效证据,找不到肇事人,二,交通队认定事故书明确表明我本人无责,物业保险公司却让我承担50%责任。且我家车一个月内两次在小区停放,无故被剐蹭,修车费用3700元,上一次物业说监控盲区,提供不了有效监控,物业在承认有责任的情况下拒绝赔偿,态度蛮横。

请区长领导协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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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07-2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向小区物业了解情况,第一次车辆发生的剐蹭情况:物业管家接到居民电话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查看拍照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处理,但由于居民车辆并未正确停在停车位上且不能证明车辆是在园区内受损,物业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予赔付;7月4日再次发生剐蹭后物业管家到现场查看情况并联系物业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查看交通局开具的事故认定书后,以不能证明该车辆在小区内受损为由只认定50%责任,该保险免赔额800元,居民维修车辆报价较低不能达到赔付金额。居民车辆免费停放在园区内,物业公司保安平时也对园区内进行巡视,并未收取该车辆管理费因此不具备车辆保管职责。已建议市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高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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