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22-07-13

标题:产假期间发放的奖金不计入社保缴纳基数计算范围

21年产假期间发放了一次奖金,并发放到工资账户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正常领取到社保账户)

22年计算社保缴纳基数时,需要将享受的生育津贴及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限剔除后计算。

公司以“正常是要将9月奖金计入社保缴纳基数计算的收入内的,但不能剔除9月期限,所以也要增加一个月除,所以计算工资收入的时候,9月奖金没有加,月数也没有加”为由,未将9月奖金收入纳入到计算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中

直接导致基数下降1000余元

请问这部分社保损失可以追回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22-07-1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22年7月15日工作人员电话与市民进行了沟通,仔细询问了9月奖金发放情况。同时也对基数核定政策进行了讲解,市民表示了理解与认可。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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