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家用充电桩不能选择申请峰谷电价?只能统一按0.51元一度。不能效仿南方城市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和充换电服务费有关问题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490号)规定,我市居民家庭住宅充电桩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即0.51元/度。 我市电价定价部门为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如果您想咨询我市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调整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电话2314225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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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和充换电服务费有关问题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490号)规定,我市居民家庭住宅充电桩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即0.51元/度。
我市电价定价部门为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如果您想咨询我市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调整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电话2314225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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