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2-07-05

标题:房屋交割前的费用由购房人承担是否合法合规?

一、投诉事项:

新房验收时,由于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现场确认修缮事项,填写纸质维修确认单,约定房屋修缮完毕后交付。目前开发商通知已完成修缮,但必须缴纳修缮期间所发生的市政取暖费及自来水费,否则拒绝产权交割。

问题焦点:开发商在房屋未完成产权交割前,所发生的费用为什么需要购房人承担?

诉求:开发商配合完成房屋产权交割,并自行承担交割前产生的费用。

二、具体情况:

本人于2019年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21年11月交房,因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未能按时完成房屋实际交付,且约定修缮后电话通知再次验收;2022年4月底有人通知房屋已经完成修复,可以再次验收,因北京疫情原因无法前往收房,6月底因天津市对北京入津人员政策调控,本人第一时间联系抵津收房,由于没有开发商联系方式,随即联系小区物业,被告知需缴纳上一年度的取暖费和自来水费,方能办理交付手续。否则不能办理交割手续,随即主动在微信公众号“花样年花花客服”联系客服人员,询问是否不能交房,至今未得到任何回复。

三、衍生问题:

由于开发商办理房屋交割手续时,转嫁交割前房屋所产生的的费用(市政采暖费,水电等费用)到购房人身上,告知不缴纳则不予办理交接手续,是否可视为开发商单方面拒接交房。那么,在未来房屋实际交割前,所产生的费用是否也应由开发商承担?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07-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街道相关业务科室与开发单位联系,开发单位称将根据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依据实际情况和核查结果,与业主进行联系和解释。同时街道将督促落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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