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模具加工生产项目环评手续问题
请问,关于模具加工生产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报告手续呢。
主要加工过程为:铣削、打磨、CNC、电火花线切割、组装等。依据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化 工、木材、非金属加 工 专 用 设 备 制 造 352 做报告表的范围是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 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 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那么模具加工过程是否属于“名录”中“仅分割、焊接、组装”的范畴呢。
另外,如何理解“仅分割、焊接、组装”,比如哪些加工工艺属于此范围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