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22-07-01

标题:小区物业和街道对楼道内电动车停放充电置之不理

本人所在楼栋楼道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并且遮挡消防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多次向金色阳光物业和12345部门投诉和举报,却被告知没有执法权力,无权制止。请求消防部门予以重视并且帮助解决,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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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07-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情况属实。物业已将电动车清理出楼道,也告知了存放电动车的业主其行为的危害。工作人员已责令物业逐步完善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设和按装梯控,并进一步加强保安巡查,如遇到在走道等公共部位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的情况,一律立即联系业主将电动车清除到室外。此外工作人员将该情况通报街道居委会,建议街道对拒不改正的业主,严格按照《天津市消防条例》第五十八条实施处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7月1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枫丹天城居委会工作人员与物业主要领导、街道安全办多次沟通后表示:1、物业公司在楼道内张贴禁止电动车进楼的提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止电动车进楼的宣传工作。同时改造园区内现有车棚,加装充电桩,目前已有10余处车棚改造完毕,后续将按计划继续改造现有车棚,积极引导居民在楼下车棚内充电。2、物业工作人员已对14号楼11层相关住户入户进行了提醒,并将楼道内电动车移到车棚内。3、居委会、物业在网格群、社区公众号上发布禁止电动车进楼的提示。4、居委会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上报街道安全办,近期将联合有关部门对电动车进楼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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