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蒋* 提问时间:2022-06-30

标题:请问,天津市修建盲道执行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2003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发言)三次审议稿第三十三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切市政盲道是由建委修建的。所以,请问建委,天津市修建盲道准照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是否可以出现“盲道不连续”的情况?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22-07-14 是否超时:否

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2年7月13日

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22年7月1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