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22-06-27

标题:有关逸溪苑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否合法的咨询

1、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1 号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

指导价格标准》是否仍然有效,是否有更新的版本?

2、逸溪苑的物业服务标准是按3.48元收费,是否经过发改委的批准?是否违反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1 号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

指导价格标准》?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22-06-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541号)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原《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0号)同时废止。

有关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不需要区发改委进行批准,业主可通过物业公司或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查询所居住小区在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确定的具体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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