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地下车库,违停电动三轮车,一年了,没人管
市长,您好,在您管辖区域内!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新城梧桐公馆5号楼地下车库北侧于2021年5月至今,停放一辆电动三轮车,至今是一动没动!希望有关部门查查是否家中出现了什么意外?如果没有事的情况,地下停公共区域是否能够停放电动三轮车(存在着火,引起汽车爆炸的情况)还有这个电动车是否需要缴纳每年1200的管理费,寄存个宠物每天还100-120元不等呢!这样停一年了,之前也反馈过下朱庄居委会,管不了?这个电动车管不了,是不是代表买车位的我也不用缴纳每年1200的管理费?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不需要电话回复,希望能在天津管辖范围内,得到一个结果!我还用不用缴纳管理费?电动三轮车没人要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拖走!着火了,谁也托不了责任!!!










